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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圖】KKDAY盜圖事件

2016-10-02

kkday

本人於Instagram上面的圖片被 KKDAY 盜圖使用於文章中, KKDAY 盜圖方式為未告知使用、直接截圖使用,文章還被分享到tumblrYahoo奇摩旅遊風傳媒三個平台。

雖然 KKDAY 在上面有標記作者,但作者本人我,完全不知道這件事情,是在別人分享文章時,點進去才發現我的圖片被使用了!於是我成了受害者,然後開始與 KKDAY 討論此事件,以下為本人整理的文字內容,有信件內容整理、電話溝通完的文字檔整理。

以下內容有我、KKDAY 行銷部經理公關、協助我處理事件的藍彤(阿腸工作室)。


被盜圖之IG圖片(請點開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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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KDAY擷取圖片使用)

9/4晚上,我於臉書上看到風傳媒的「抹茶控必去朝聖的名店!台北5家人氣抹茶甜點專賣店」一文,因為是抹茶而點入觀看,卻在裡頭看見了我的照片被截圖使用,一看文末便發現此文為KKDAY撰寫的文章。

當下便在自己的私人臉書PO文,表示自己被盜圖一事,後來阿腸工作室的藍彤便用臉書私訊我,告訴我KKDAY盜圖並不是第一次了,已經是累犯,剛好他認識KKDAY的行銷經理,於是他幫我與對方公司聯絡,告知這件事情。

KKDAY行銷部經理便來我臉書私訊訊息給我,表示要打電話與我談盜圖一事,但我請他使用臉書私訊我即可。

最後我與他們相約在新莊捷運站旁的星巴克洽談此事。

 

9/5晚上,我與藍彤和KKDAY行銷部的三人見面,對方一開始先告訴我盜圖一事的後續,他們會一一向照片的拍攝者取得授權,並說了一些他們以為可以這樣截圖,使用他人圖片的理由及未來跟別人取得授權的過程。

後來我詢問對方,此文有授權到其他網站嗎?KKDAY行銷部經理告訴我沒有,但我卻是早就知道此文有刊登在風傳媒,再次詢問後他們才說有簽約授權,會在一個禮拜之內讓風傳媒撤文。

接著,KKDAY行銷部經理表示他們願意跟我購買這張照片版權,但我希望他們能把這些錢捐款至「財團法人癌症希望基金會」,一半以我的名字,一半以KKDAY公司的名字捐款,並刊登道歉文在KKDAY的首頁及臉書,道歉文還要在粉絲頁置頂三天。

KKDAY行銷經理表示願意捐款一萬元,但刊登道歉文在首頁及臉書這個要求卻不肯答應,先是問我說可否把道歉文改放在文章內,我堅持請對方放在粉絲頁上,接著KKDAY行銷部又說可否把此條件改成寫文的小編去做志工呢?但我依舊希望對方能把道歉函放在KKDAY臉書上,最後KKDAY行銷部的人表示要回公司開會討論,最晚9/7中午前能告訴我這個結果。

 

後我與藍彤討論出一個我也能接受的條件,就是將道歉文改為較中性文字,且不需要再粉絲頁置頂。

道歉文內容如下:

因為KKDAY作業上疏失不小心使用了未經許可的照片經由作者的告知已經改善,也主動提出要補償該作者的金額,該作者建議KKDAY把錢捐給「財團法人癌症希望基金會」,KKDAY響應該作者愛心決定自動加碼只要該篇文章每使用到一張使用疏失的圖片就捐一頂假髮的金額給該基金會,日後也會加強內部圖片使用權的管理。

當天晚上藍彤也與KKDAY行銷經理告知這樣的折衷條件。

 

9/7 12:23,KKDAY公關的信函寄到我的工作信箱中,對方表示KKDAY內部已經擬定好補救方案和解決措施,為表誠意需見面與我詳談。

9/7 12:43,我回覆告知對方沒有空閒見面,請直接用信件與我洽談。

 

9/7 12:47,KKDAY行銷經理的傳臉書私訊,他說他個人不會再對此件事情發言,一切都將由KKDAY公關處理。

 

9/7 18:01,我還是沒收到對方公關的回覆信件,於是我再次寄信,請對方趕快給我一個正確的回覆。

 

9/7 18:13,KKDAY公關回信,表示還是希望能見面談,表示誠意。

9/7 22:03,我回覆請KKDAY公關直接用文字告知我KKDAY的決定。

 

所以9/7我還是不知道KKDAY內部討論的結果。

 

9/8 當天我又在Yahoo旅遊、tumblr上發現同一篇文章在上頭,KKDAY並未撤除。

 

9/8 11:44,我再次傳電子郵件告知KKDAY公關,請他們將這兩個平台上的文章撤除,並趕緊用信件告知我KKDAY的決定。

 

9/8 15:08,我在自己的粉絲頁「抹茶控-食景ya書菜」發公告,講述9/4-9/8所發生的事情。

 

9/8 15:32,KKDAY公關回信,表示

<1>9/7的12:23有主動寄信給我,要與我見面討論後續,並沒有完全沒回覆。

<2>願意一半以我的名義,一半以KKDAY的名義捐款至「財團法人癌症希望基金會」,捐款完成會e-mail給我捐款收據。

<3>希望能見面或是以電話洽談。

 

9/8 17:49,KKDAY公關再次回信,表示

<1>會盡快撤除Yahoo旅遊、tumblr 上的文章。

<2>依舊希望能見面或是以電話洽談。

 

9/8 21:13,我回覆信件給KKDAY公關,再次表示我的要求:

<1>道歉文在9/12 20:00 刊登於KKDAY官方臉書及官方網站首頁置頂七天,道歉文發表前請先給我看過。

<2>捐一萬元,一半以我的名字,一半以貴公司的名字到財團法人癌症希望基金會

並請對方2016/9/9 10:30前回覆。

 

9/8我只知道KKDAY願意捐款,但還是不知道願不願意在臉書及網站上發道歉文。

 

9/9 10:01,KKDAY公關回信,針對我的兩點要求表示

<1>捐款部分沒有問題。

<2>道歉文刊登於臉書及網站上,KKDAY認為此方法有失比例原則,他們原意是分享,在文中有註明圖片出處並連結至您的 IG 帳號,非以嵌入 IG 圖片的方式。

<3>還是希望能見面或是電話聯繫。

<4>可以一起找個第三方公正單位見面協調。

由於我要上班的緣故,所以藍彤幫忙我與KKDAY公關使用對話洽談此件事情。

 

 

電話的內容,大概整理了一下(本人有聽到錄音檔)
(以下Q為藍彤,A為KKDAY公關)
 
 
Q:行銷部經理跟你們到底是不是同一個團隊?
A:我們是同一個Team。
 
Q:那為什麼現在換窗口討論此事件?
A:因為我是KKDAY的公關,所以負責整個事件的溝通。
 
Q:你們討論出來的方案、在臉書上PO道歉文是「比例不符合原則」這件事情,是何時確定討論出來?但為何不願意用電子郵件溝通?一直說碰面談呢?
A:我們針對每一次信件的回覆都會做內部的討論,從9/4中午事件開始,一直在討論。
 
Q:當事人明明就一直說沒有空出來見面,但為何你們就一直要求見面呢?這是一個可以用信件就能溝通討論的事情,你們是不是覺得這樣,未來上法院就有說詞?
A:我們沒想這麼多欸!
 
Q:你們為什麼不在信件上說明解決方式,只會一直在信件說出來見面談呢?
A:我們在信件上有一直提到捐款的方式,我們是非常認同。
 
Q:你們有提到,道歉文置頂七天是不符合比例原則,那你們覺得怎樣道歉才不失比例原則?
A:我們內部討論出來是覺得這樣的道歉是不符合比例原則。
 
Q:那你們覺得(道歉文置頂)幾天才適合?
A:我們並沒有討論到幾天才適合。
 
Q:你們不是說內部已經達成共識,為什麼現在說沒討論到?你們會不會哪天又說要換部門重新討論?還是哪時候又會變成要問老闆?
A:我們做決定都會經過老闆後才做決議。
 
Q:你們到底有沒有討論出要怎麼道歉?
A:我們有討論出處置的方案。
 
(Q:你們內部的處置方案,我們不需要知道,不管做社會服務還是怎樣,都是你們內部的事情,我們只是要道歉。)
 
 
Q:你們沒有告知我們,直接擷取Instagram的圖去用,合不合法?只有標明出處,合不合法?
(A扯了一堆)
 
Q:不用說這麼多,請問法律上到底合不合法?
A:法律不是我們認定的欸!
 
Q:你們有沒有法務?
A:我們有啊!
 
Q:那你們問過沒?
A:我們有做過討論。
 
Q:那他有沒有告訴你合法?
A:我們討論出來後,覺得這篇文章的引用方式是個失誤。
 
Q:所以到底合不合法?
A:我覺得法律不是我們可以判定的啊!
 
Q:那你可以直接請法務跟我們談,如果你們覺得你們沒有錯,為何要跟我們談這些呢?
A:我們當然很有誠意想要解決。
 
Q:不要扯太多,你們到底要怎麼樣道歉?
A:我們認為在臉書跟官網要置頂道歉文是不符合比例原則。
 
Q:那請你直接告訴我,怎樣是符合比例原則的道歉?
A:我們可以重新上架文章,並在原本的那篇文章上面文章開設專欄,針對這件事情做說明。
 
Q:說明是怎樣?
A:我們會承認是我們引用失誤。
 
Q:你們把這篇文章分享到哪幾個網站?
A:我們沒有主動去分享,這些是我們異業合作的窗口。
 
Q:所以現在你們是把這篇文章放在幾個窗口?
A:我不太確定欸!
 
Q:請你們去查一下有幾個窗口很難?你們有誠意嗎?
A:可以不要激動嗎?
 
Q:你們有分享這篇文章的網站,是不是也該放上道歉啟示呢?
A:這些不是我們能決定的,現在文章是下架的,我們不能保證說文章重新上架,那是別人的公司。
 
從此對話,得知
KKDAY公關並不知道此篇文章被引用到多少個平台。
跟我道歉是不符合比例原則。
 
 
鬼打牆一堆,我們提出這方式:
原文章重上傳,道歉寫在文章上,道歉內容會先給我們看過,分享過去的平台(風傳媒、Yahoo旅遊、tumblr)也要重上附上道歉,總共有四個道歉函,少一個道歉內容就多捐一萬。
但KKDAY不表明是否同意。
 
 

9/9 18:57,KKDAY公關寄信給我看道歉內容。

 

9/10 9:52,我回覆給對方,要求他們將道歉文寫在文章最上方,一個月之內要完成捐款及文章內附上道歉文。

 

9/12 16:41,KKDAY公關寄信

1.本週三 9 月 14 日下午 6 點前會放入內文上方並重新上架《跟著KKday去旅行》。

2.捐一萬元至癌症希望基金會一事,我們會著手進行

3.有關合作媒體部分,其營運非我們所能掌控,會盡力與對方溝通後,再與您確認狀況

4.修改道歉內容。

【本人對比了9/9 18:57分及9/12 16:41的信件後,發現對方的道歉內容,把「以及內容授權合作媒體 《Yahoo旅遊頻道》、《tumblr》、《風傳媒》的困擾,KKday 深感抱歉」刪除,並在文章中加入「抹茶控菜菜」(名字)】

 

9/13 13:16,KKDAY公關寄信

1.已完成《跟著KKday去旅行》《tumblr》的增設欄位說明,而《風傳媒》、《Yahoo旅遊頻道》完成溝通,對方表示需要評估。

2.捐款以 「抹茶控菜菜」名義捐出。

 

9/14 22:57,KKDAY公關寄信

1.已完成《Yahoo旅遊頻道》的增設欄位說明。

2.《風傳媒》表示重視著作權,在 KKday 通知後已在第一時間將文章下架,並表示爾後不會在該平台露出此篇圖文內容。

 

9/30 10:39,KKDAY公關寄信

完成一萬元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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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17:12 我寄信給KKDAY公關,詢問風傳媒的部分,風傳媒不重新刊登文章並放上道歉啟事,那後續呢?
10/3 16:08 KKDAY公關回覆我,已盡力跟個管道溝通,三個平台已刊登啟事,風傳媒重視著作權,不願意上架道歉啟事,也不會讓平台在露出此篇圖文內容。
所以風傳媒將未經我允許,使用我圖片的文章放在自己的平台上,只願意撤文,不願意道歉
➜KKDAY覺得捐完一萬元,此件事情已經結束。
 
道歉文刊登狀況
 

 

當初發公告的時候,許多人都是支持我提告的,那時我也以為我一定會去提告,但最後我卻接受「道歉文放在文章上方」這樣的道歉。

9/4晚上得知自己被盜圖,是非常氣憤的,然後也睡不好。

9/5下班去新莊與KKDAY洽談,回家已經快要晚上十點。

9/6、9/7、9/8這三天我一直在處理這個盜圖事件,心情極糟、睡眠品質不好。

9/9看到KKDAY的「有失比例原則」回覆,我已經不想跟他們溝通了,我只想結束這件事情。

盜別人圖片的是KKDAY,他們現在卻來跟我說比例原則,我想就是因為我只是小咖,他們也只盜文一張圖片,所以我不配成為他們在臉書上道歉的對象,從KKDAY公關與藍彤的對話中得知,他們只承認自己引用方式錯誤,但本人洽詢過律師,得知這樣的做法就是違法

等了三天,得到的結果就是不願意公開在臉書上道歉,他們在信中只會一直說見面細談,也不直接告訴我結果,我真的搞不懂KKDAY的想法,而且他們竟然不知道文章發放到幾個平台,都是我自己搜尋找到的,當初見面談時,他們的行銷部經理還跟我說文章並沒有其他平台!

這時也終於明白小咖的力量是有多小。

 

來說說,為什麼我不願意與他們再次見面細談?

我下班時間為六點半了,但通常都會到快七點才離開公司,另外我還有許多部落格文章要寫,何來閒暇與他們再次見面?而且他們見面也是想跟我討價還價,找一個不用在臉書、官網PO道歉文的方法,那我何必跟他們見面浪費我自己的時間?時間就是金錢。

我只是一個寫了一年多文章的部落客,第一次遇到被盜圖的事情後,才發現要一個公開的道歉是這麼困難,從最近的時事,也明白要一個道歉真的很難。

雖然我是個剛畢業的社會新鮮人,沒什麼錢,但也不願意賺這一筆錢!錢我可以自己賺,也不會接受錢而不要道歉,但我一直想,若我告上法庭,然後呢?我要接受筆錄、上法庭,這些要花多少錢、多少時間?我要上班,可以這樣請一堆假嗎?

所以我最後只能妥協,接受這種不被重視的道歉,沒辦法我力量不夠大、沒有足夠的財產、沒有多餘的時間,所以只能這樣。

 
大學剛畢業時就有在想,還要花這麼多時間經營部落格、粉絲頁、IG嗎?但那時候剛搬家,總不會空間弄了就養蚊子吧?所以我也很努力的繼續經營,雖然PO文數跟學生時期差很多,可是我也盡力了。

但,如果我花費所有心力寫的文章、拍的圖片是拿來給別人盜圖使用,那我真的不知道我經營這些社群的意義了。

未來的事情說不準,我不知道我何時會結束寫文生涯,但我想若我不寫了,被盜圖這件事情會是不寫的很大一個原因。

因為喜歡抹茶而開始寫文章,然後嘗試著自己去日本京都吃抹茶,現在也繳錢去補習班學日文,只為了能看懂日本茶園的網站,會做這麼多事情,主要原因都是因為經營部落格,但經過這一次事情後,我總覺得我的努力都是為別人作嫁衣裳的感覺。

雖然事件還沒結束,但我還是要先跟幫我轉發公告、重視這件事情的人說聲謝謝,有些人我不認識,有些人是我不熟悉的朋友,有些人是發生這件事情後,一直陪在我身邊的朋友,真的很謝謝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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